上海中医药大学成立于1956年,是新中国成立后国家首批建立的四所中医药高等院校之一,是教育部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的高校,是“双一流”学科建设高校,也是上海市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。
学校科研实力雄厚,人文底蕴深厚。
现有3名两院院士,3名国医大师,3名全国名中医,73名上海市名中医,700多名高级专家和教授。学校拥有中药学、中医内科学、中医外科学及中医骨伤科学4个国家重点学科,中医医史文献和针灸推拿学2个国家重点学科(培育)。
拥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高水平中医药重点学科13个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38个,上海市高峰高原学科4个。中医学、中药学2个学科连续入选国家“双一流”建设学科高校名单。学校在中医学、中药学、中西医结合学科设有博士后流动站。
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高层次、创新型、复合型人才队伍建设,大力提升中医院校学科建设水平,诚邀海内外具有优秀学术潜质的青年人才加入上海中医药大学,携手共建世界一流中医药大学,成就精彩人生。
一
招收条件
1. 具有博士学位,品学兼优,身体健康,年龄一般在35周岁(含)以下、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三年。
2. 如申请人在近三年取得高水平重要学术成果(如高水平学术论文、学术专著、发明专利等),入站条件可适当放宽。
3. 合作导师具体研究方向和招收条件详见文末“阅读原文”中的招收计划附件。
二
福利待遇
基础年薪:不低于30万元/人/年(税前)。
* 师资博士后享受学校中级职称教职工同等薪资待遇
* 临床博士后待遇详见文末“阅读原文”中的附件,查看附属医院招收计划表
* 获各类项目者,可叠加享受相应资助,最高年薪可达68万,主要包括:国家博士后研究人员资助计划、“博士后国(境)外交流项目”、上海市“超级博士后”项目等。
* 优秀博士后出站后优先留校
住房保障:在站期间,可帮助申请上海市博士后公寓;校本部博士后还可按规定申请学校青年教师职工宿舍(具体按照学校有关管理规定执行)。
社保待遇:在站期间,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险、失业保险,缴存住房公积金。
迁户落户: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办理迁户落户手续。
三
联系方式
联系人: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孟老师
联系电话:021-51323043
地址:上海市浦东新区蔡伦路1200号上海中医药大学行政中心307室
邮编:2012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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